泗阳县卢集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 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需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泗阳县卢集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实施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现对《泗阳县卢集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泗阳县卢集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
(2)规划组织单位: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
(3)编制单位:江苏国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4)规划范围:卢集镇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97.95公顷,规划范围包含2处,即工业园北区和工业园南区,以下简称“北区”和“南区”。北区-原卢集镇镇区北侧工业园区,东至潘集大干渠,西至福源路,南至黄西路,北至潘海线,用地面积约为101.95公顷。南区-原高渡镇镇区北侧工业园区,东至成高路,西至省道330,南至人民大道以南,北至通湖路以北,用地面积约96.00公顷。
(5)规划主导产业:园区规划主导产业主要是纺织化纤、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及其他低污染、无污染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及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稿及公众参与报告: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Ba-tP1nPTsW1W1gdpLNoA
提取码: 6gsc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国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经理
联系电话:025-85349800
联系邮箱:greenhbvip@163.com
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