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278192.08m2(417.3亩);
地理位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重岗街道重峰线与金沙江路交界处;
委托单位: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江苏国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目前地块内为原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不存在用地用途变更,根据泗洪县重岗街道袁集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农用地;
调查启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列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一)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二)作为或者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的;(三)用于或者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四)曾作为工矿用地或者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五)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周边的;(六)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结合《泗洪县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洪交办附〔2024〕1号)文件精神,本地块于2024年11月16日再次被周边居民投诉疑似因填埋固废,现覆土掩盖,使得农田污染。现就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违规堆放污泥是否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特委托江苏国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内容
项目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其中2013年~2020年地块种植葡萄;2020年~2021年地块种植葡萄和西瓜;2021年5月开始蚯蚓养殖,陆续购置污泥;2022年5月蚯蚓养殖区已全部拆除,并陆续清除堆放的污泥;2022年12月污泥堆放区域已基本清除完成;2022年至今地块内建筑物未拆除;该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为蚯蚓养殖过程中涉及的肥料,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因此,为进一步保障土壤利用安全,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第二阶段调查主要内容
(1)在第一阶段环境调查(资料搜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的基础上,识别出主要特征污染因子为氨氮。
(2)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现场采样过程中XRF和PID检测值均无异常,地块内无明显异味。
(3)本次调查共设置24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3个快筛点),采集送检74个样品(包含8个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所要求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必测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镍、锌)以及其他项目(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pH,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和氨氮。经调查发现,该地块土壤监测项目部分点位金属锌的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超标率5.4%。其余土壤检测项目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13/T 5216—2022)。
(4)本次调查共设置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8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主要分析了《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所要求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必测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镍、锌)以及其他项目(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pH,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和氨氮。经调查发现,该地块所有地下水检测项目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基于现状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部分点位金属锌的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土壤检测项目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13/T 5216—2022)。地下水样品中各项检测项目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